色签

我连那条围巾都还回去了

分手那天我把所有东西装了两个纸箱寄回去,包括那条围巾。

我们在一起四年,从大学到毕业到同居。分手是我提的,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号,跨年夜,外面有人放烟花。他出门前我把门反锁了,他在外头敲了三下,我坐在地上没应,耳机里还放着跨年倒计时的电台。

他有个纸箱,箱子上用马克笔写着「她的东西」。里面一双他嫌我穿大的帆布鞋、三个用空的洗发水、一支干掉的眼线笔、一本《人间失格》、一个变形的烤面包机。还有一条围巾,深灰和藏蓝的毛线。

我一件没留,连他落在我这边的充电线都一起塞进去了。快递单号我还记得,运费是我付的,十几块。寄件那天我站在小区丰巢柜前,看柜门一格一格亮起来,柜子一共十二格,我站了四十分钟。

版本来自他那边。他后来跟共同好友说,是我「把他的东西全搬走了,连他妈的镯子都拿走了」——他妈给的是三百块红包,我原路退回了,他收了。他跟朋友说的是「她把家里能拿的都拿走了」。这个版本传到我这儿的时候,我笑了半天,笑完还是没回他。

那条围巾是我织到一半拆了重织的。第三只手套织完他说「这玩意儿谁戴」,就没再提。我拆了三十行,从家里那捆旧毛线里重新起头,织到十一月他戴上围巾那天,在楼道里撞见我,问我「你怎么知道冷」。

原来那条围巾根本不是他织的,是我织的。我一直以为那是我自己一时兴起,拆了又来、配错了线、退了三单单子,全是我在跟毛线较劲;其实我拆掉那双手套,是因为看见他那天出门什么都没围,而我不敢把手套递过去。

寄出去第三个月,他发消息问:「那条围巾还在吗?我姐想照着织一件。」我说「早就退回去了,你翻翻你家的箱子」。其实围巾根本没退回来,是寄件那天被我妈截下,改小了一圈,现在我表妹过年戴,配了件驼色大衣。他姐最后也没织成。

我衣柜最底下那个纸箱还在,里面是那双手套的半成品,两只不一样长,针还插在第三十四行。我一直没扔,也一直没补完。

我翻到过一张关于情绪的小卡,上面写着:你以为你还回去了,其实只是把它挪到了看不见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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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去看看自己的颜色